厂窖镇:焚烧秸秆 8人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0-10-13 19:32
信息来源:南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周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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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正在全镇范围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工作的厂窖镇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发现西洲村有火点,执法人员迅速反应,及时灭火,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正在写保证书的村民
下午4时,西洲村金大爷在自家田里焚烧秸秆时,被正在巡查的执法人员发现,执法人员迅速扑灭火点,并将金大爷带至执法大队询问,确认其焚烧秸秆事实后,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写保证书并对其处以500元罚款。
村民写的保证书
“我也不是一定要处罚你们,广播里面天天喊,你们又不是不知道,知道了还烧,切记以后不要再烧了。”执法人员看着正在写保证书的金大爷,再度劝诫道。“我认识到错误了,以后真的再也不会烧了,同时我也会告诫周边的人,劝他们不要再烧秸秆了。”西洲村的金大爷连连向执法人员保证。
近日连续晴好天气,是焚烧秸秆的高发期,厂窖镇迅速落实县委书记罗讯在厂窖调研时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指示,严密巡逻,严防死守,严格督查,全力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截至晚上7时,共处置8处火点,处罚8人,其中1人训诫,7人均被处以500元罚款。
丁国平督查秸秆禁烧工作落实情况
当晚,县委常委、人武部政委丁国平来到厂窖镇督查秸秆禁烧工作落实情况,在实地查看城西村、祥和村、汀浃洲村沿途未发现火点后,丁国平表示,秸秆禁烧工作决不能大意,一定要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严格执法,确保无一处火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