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展乡镇公共场所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16-05-27 11:56 信息来源:县卫计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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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市级卫生乡镇和卫生村的创建工作,5月18日至24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对厂窖镇和浪拔湖镇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

创建市级卫生乡镇和卫生村,是今年我县“三创”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该局在去年创建三个卫生乡镇和卫生村的基础上,今年又集中对厂窖镇和浪拔湖镇开展了创建工作。主要对住宿、美发服务行业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持有情况,经营场所及顾客用品用具的消毒、保洁情况,室内机械通风换气设施执行情况等进行了重点检查。经过检查,发现有11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开展住宿和美发(理发)活动,有6家被监督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已超过有效期;25名从业人员现场不能提供有效的健康证;15家被监督单位消毒或保洁设施设备不全;16家被监督单位没有执行严格消毒、保洁制度。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局对其提出了整改意见,发出整改意见书38份,责令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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