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法律援助千里驰援 事故家属送锦旗道感谢

发布时间:2016-03-29 15:24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廖原 浏览量:
字体:

“感谢政府,感谢领导,感谢我们的法律援助工作者”,3月28日上午,南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头攒动,三位群众在当地政府领导及村委会干部的陪同下,手持“法律援助驰千里,司法行政暖人心”的锦旗,对南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领导及工作人员连声说谢谢。

3月11日凌晨5时许,某江海物流有限公司的一艘货轮运沙从河北沧州开往山东滨州,经套尔河10号—11号浮标河段时发生意外,船只侧翻自沉,船上两名南县籍村民(南县明山头镇村民黄某、南县华阁镇村民吴某)不幸遇难。

事故发生后,南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此事,立即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远赴滨州为遇难者家属协调善后事宜。为了有效维护遇难者家属的权益,南县司法局专门指派华阁司法所所长王国良、明山头司法所所长程铭随工作组一行为其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工作组到达滨州后,一方面极力稳定死难者家属情绪,另一方面立即与当地政府及江海物流公司负责人进行接洽。随后几天,双方围绕事故定性、赔偿数额、赔偿方式等问题进行了多次协商。为了使事情早日有效解决,两位所长坚持以非诉讼方式,按工亡赔偿标准,现金支付的方式进行赔偿。最终双方经过六天的多次协商,于3月19日达成一致协议:责任方一次性赔偿吴某家属各项费用共计695239元,赔偿黄某家属各项费用共计638095元。当拿到赔偿款的那一刻,遇难者家属已是泪流满面,泣不成声。为了感谢工作组不辞辛劳的付出,尤其感谢两位所长的据理力争,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