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法院:让司法服务在“春天里”

发布时间:2016-03-16 15:18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李敏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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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耕在际,为了及时化解涉农矛盾纠纷,南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以优质高效的热情服务为农民春耕生产提供保障和服务。

一是优先开辟涉农案件立案“绿色通道”。在立案环节上,对影响当前春耕春种的涉农案件及时进行登记并优先排期开庭,以确保不耽误春耕春种。对于符合诉讼费用缓、减、免条件的当事人,及时办理诉讼费用缓、减、免手续,为涉农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并要求办案人员要深入乡村,深入田间地头倾听农民心声,现场解决纠纷,做到案结事了。

二是优先审结涉农案件。对涉农案件安排熟悉乡土民情、业务精湛的法官。在审理涉农案件的过程中,要坚持做到“三结合”,坚持以说服疏导为主,减少涉农案件当事人的诉累;坚持做到“坐堂”问案与就地办案相结合;坚持普法宣传教育与阳光司法相结合,促使涉农案件公正、高效审结,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优先加大对涉农案件的执行力度。对涉及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执行案件优先进行执行;对于一时无法执结的案件,及时向权利人通报执行进展情况,让他们安心生产;对于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案件,依法果断先予执行,以服务农业生产,不误农时。

今年以来,南县院共发放涉农普法资料2000份,审结涉农案件20件,已全部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调撤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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