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司法局获评2015年度县综治工作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6-03-11 08:55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廖原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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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从县委政法工作会议上获悉,南县司法局被县委县政府授予“2015年度综治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15年,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平安南县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出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全年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122件,调解成功3081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8%以上;衔接刑释人员262人,列入安置帮教262人,帮教率100%,安置率100%;在册367名社区矫正人员,未发生重新犯罪情况,社区矫正成效明显;通过免费发放普法读本,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等多种形式,在全县形成了亮点纷呈的法治创建氛围;县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794件,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和非诉讼事务733件,基层法律服务所代理诉讼和非诉讼事务184件,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结论361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达5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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