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6名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持证上岗

发布时间:2015-09-02 22:07 信息来源:南县司法局 作者:万利民 廖原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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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活动,保证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依法行使职权,9月1日,南县司法局为全县26名社区矫正社会工作人员统一配发工作证。

  工作证上准确载明持证人姓名、出生年月、职务、证号及发证日期。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在协助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活动时,必须持证上岗,主动出示相关工作证件,表明身份,亮证执法。

  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配发工作证,对增强其工作责任感,保证社区矫正执法活动信息向社会公开,使社区矫正工作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起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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