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喜云来南部署专题调研工作

发布时间:2015-08-20 09:26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南县人民检察院 杨 文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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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上午,益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喜云一行来到县检察院,就《关于开展环洞庭湖养殖业无序扩张导致洞庭湖污染问题的调研活动》作出任务安排。参加此次共同调研的还有沅江检察院和大通湖检察院的领导及相关人员。

张喜云指出,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第2939期刊载的《养殖业无序扩张致洞庭湖鱼米之乡不堪污染重负》一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湖南省检察院了解情况并上报,高检院办公厅于2015年7月17日下发高检督办【2015】31号督办函。对本次调研,各级领导均高度重视,为确保本次调研顺利进行,省院成立专项调研组,要求益阳市院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成立专门的调研机构,组建专门的调研队伍,按照省院统一部署搜集相关资料,并形成本地区的调研报告。此次调研是为了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等改革要求,全面掌握、认真查找和分析保护环境、维护公益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措施,加大检察机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力度,推动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健康发展。

南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新民根据张检对调研的指示对本院的调研工作进行了部署。第一,根据市院的调研方案要求,深入我县水利、农业、畜牧水产、环保、规划等部门收集相关数据;第二,会同当地人大常委会、环保局、农业局、畜牧水产局、水利局等相关单位,采取实地调研、听取情况、开座谈会、走访等方式进行调研;第三,对数据和调研成果及时汇总、梳理,8月30日前形成专项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要进行认真提炼,深入分析,调研数据要有来源和出处,对于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分析不仅要有数据、事例支撑,还要探寻问题背后的机制、机制性原因及法律障碍及解决问题的方法,提出意见建议要有针对性、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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