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解除低温雨雪冰冻灾害IV级应急响应
发布时间:2026-01-22 15:45
信息来源:南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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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解除低温雨雪冰冻灾害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应安委各成员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当前雨雪情及气象预报,依据《南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县应安委决定:自1月22日12时起,解除低温雨雪冰冻灾害IV级应急响应。
请各乡镇、有关部门继续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变化,做好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相关工作,重点防范道路结冰对交通安全的影响,确保生产生活与社会稳定。
南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6年1月22日
来源:南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编辑:雷朝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