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完成进驻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近日,十三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陆续进驻,标志着本轮巡察全面展开。
(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水利局党组巡察工作动员会)
(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巡察工作动员会)
(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巡察工作动员会)
(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巡察工作动员会)
(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政协机关巡察工作动员会)
(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党组巡察工作动员会)
(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党组巡察工作动员会)
(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人大机关巡察工作动员会)
(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教育系统“回头看”巡察工作动员会)
(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南县第一中学党委巡察工作动员会)
本轮巡察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12月26日。
信访受理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12月19日(9月17日至9月30日,工作日8:30-12:00,15:00-18:00;10月9日至12月19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自本轮巡察工作开展之日起,南县县委巡察机构正式启用 “码上巡” 信访受理平台。
您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监督举报,反映相关情况:
1.微信扫描专属二维码(附后),直接进入南县县委巡察“码上巡” 信访受理平台提交信息,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2.通过来电、来信等传统渠道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南县县委巡察“码上巡”信访受理平台二维码)
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领导干部相关情况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