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
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免职名单(一)
(2024年9月11日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张心镜的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二)
(2024年9月11日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娄新跃的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舒志福的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施旖旎的南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游 涛的南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王国红的南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廖 恩为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舒志福为南县水利局局长;
施旖旎为南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游 涛为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李 强为南县信访局局长;
谢 莉为南县数据局局长。
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三)
(2024年9月11日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
李 强的南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肖赛良的南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谢国平为南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向严峰为南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黄 超为南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四)
(2024年9月11日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
谭 立的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蔡佳伟为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兴为南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姚艳春为南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五)
(2024年9月11日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
赵益群的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刘 欢为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六)
(2024年9月11日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范献良、黎艳桃、黄建辉、刘 凯、
姚芬芳、钟 春、袁再志、张 军、
杨学武、代文进、肖 灿、朱呈祥、
项友明、王文珍、陈 顺、刘宇辉、
谢卫华、肖志晖、陈启林、何 彬、
陈 强、郭 强、唐雪婷、陈智勇、
范 围、涂伏祥、袁 亮、周 正、
陈 婷、李奕锋、李志玲、聂纯武、
史 静、罗夜亮、黄 云、夏 吉、
蔡义红、何 建、袁 凡、黄慧元、
余艳红、朱光建、江 海、李 礼、
李照星、赵建波、刘松华、李 勇、
郭杨清、张修文、胡 成、王 丽、
彭兰贵、陈艳霞、陈晨卓、袁 磊为南县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