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

发布时间:2024-09-13 09:24 信息来源:南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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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免职名单(一)

(2024年9月11日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张心镜的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二)

(2024年9月11日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娄新跃的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舒志福的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施旖旎的南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游 涛的南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王国红的南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廖 恩为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舒志福为南县水利局局长;

  施旖旎为南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游 涛为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李 强为南县信访局局长;

  谢 莉为南县数据局局长。

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三)

(2024年9月11日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

  李 强的南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肖赛良的南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谢国平为南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向严峰为南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黄 超为南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四)

(2024年9月11日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

  谭 立的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蔡佳伟为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兴为南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姚艳春为南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五)

(2024年9月11日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

  赵益群的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刘 欢为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六)

(2024年9月11日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范献良、黎艳桃、黄建辉、刘 凯、

  姚芬芳、钟 春、袁再志、张 军、

  杨学武、代文进、肖 灿、朱呈祥、

  项友明、王文珍、陈 顺、刘宇辉、

  谢卫华、肖志晖、陈启林、何 彬、

  陈 强、郭 强、唐雪婷、陈智勇、

  范 围、涂伏祥、袁 亮、周 正、

  陈 婷、李奕锋、李志玲、聂纯武、

  史 静、罗夜亮、黄 云、夏 吉、

  蔡义红、何 建、袁 凡、黄慧元、

  余艳红、朱光建、江 海、李 礼、

  李照星、赵建波、刘松华、李 勇、

  郭杨清、张修文、胡 成、王 丽、

  彭兰贵、陈艳霞、陈晨卓、袁 磊为南县人民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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