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解除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发布时间:2024-08-05 10:53
信息来源: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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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解除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所,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当前雨水汛情形势及气象预报,依据《南县防汛应急预案》规定,经县防指决定:自8月2日22时40分起,解除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目前,我县仍处于主汛期,各乡镇、县防指各成员单位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雨水汛情,加强值班值守,强化监测预警,加强对堤防、险工险段、穿堤建筑物等进行技术巡查,确保堤防安全度汛。
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