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30 09:54 信息来源:南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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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

和腐败问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部署要求,持续深化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向社会各界征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

  (二)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三)聚集在人员密集场所、繁华地带等区域拉帮结伙、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强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痞霸势力;

  (四)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垄断矿产资源、非法占地洗砂、盗采河砂等非法开采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沙霸”“矿霸”;

  (五)盘踞在重点行业或区域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抢占资源、垄断经营、强拉客源、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以暴力方式收取保护费、管理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治安秩序的“菜霸”“渔霸”“肉霸”“路霸”“市霸”等痞霸势力;

  (六)操纵、经营“黄赌毒”、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七)教唆、诱导、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或者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实施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八)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水利资源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九)实施网络“裸聊”敲诈、“套路贷”、恶意索赔、负面舆情敲诈、网络“水军”滋事、“软暴力”催收等涉互联网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十)纵容、包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后台”“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二、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可采取信函、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可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有关违法犯罪的具体内容,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

  三、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

  0737—5235194(南县公安局)

  0737—5783033(南县扫黑办)

  (二)举报邮箱:

  nxshceb@foxmail.com

  (三)来信来访地址:南县县政府大楼3楼(县扫黑办302办公室)、太阳山路与兴盛路交汇处(公安局扫黑办205办公室)

  四、举报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0月。

南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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