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减灾委员会关于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2 09:40 信息来源:南县减灾委员会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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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减发〔2024〕9号

南县减灾委员会

关于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应急响应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预报和当前天气形势,依据《南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试行)》的规定,县减灾委决定自2024年2月21日17时起,在全县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乡镇、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Ⅳ级应急响应要求,突出工作重点,聚焦“保畅通、保民生、保安全、保供电、保稳定”的工作目标,落实落细各项工作措施,全力确保防抗救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最大限度确保生产生活与社会大局稳定。

  附件:《南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试行)》Ⅳ级响应相关要求

南县减灾委员会

2024年2月21日

附件

《南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试行)》

Ⅳ级响应相关要求

  1.县气象局组织天气加密观测,增加天气预报会商次数和预报时次,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2.县应急管理局组织灾情核查和综合上报,组织开展预防性检查、督查,组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开展安全工作的检查与监管,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协助灾区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转移安置倒房和居住在危险房中的群众;及时下拨救灾款物,督促灾区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灾民生活救助工作;保障灾民基本生活;组织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队伍物资的调度工作。

  3.县交通运输局启动道路和水上交通事故易发区域交通状况的加密监测,按交通应急预案采取措施,保证道路畅通;协调抗灾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组织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

  4.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督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组织清扫积雪、融冰化雪工作;督促重点生产经营企业采取防寒防冻措施,组织抢修队伍及时排除故障,防止停水停气事故发生;帮助和指导居民落实防冻保暖、安全用水用电用气的各项措施;组织检查建筑施工场所,责成建设单位在灾害期间停止室外施工,妥善安置建筑民工;负责保障城市供热、供水、供气、公交等市政设施正常运行;保障城市主要交通干道通畅;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危房、临时建筑物、农贸市场等场所以及广告牌匾、施工塔吊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疏散人员,防止倒塌伤人。

  5.国网南县供电公司加强电网系统和电力设施运行监测,电力设施抢修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必要时组织局部除冰,并及时将影响和受灾情况向市政府报告;发电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做好燃料储备;按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相关工作。

  6.省高速警察益阳支队南县大队密切关注县内高速公路覆冰结冰情况,做好高速公路除冰除雪等工作。

  7.其他成员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应急检查,做好应急准备,传播预警信息,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来源:南县减灾委员会

  编辑:雷朝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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