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减灾委员会关于解除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9 13:11 信息来源:南县减灾委员会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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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减发〔2024〕8号

南县减灾委员会

关于解除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Ⅲ级应急响应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当前天气形势和气象预报,依据《南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试行)》有关规定,县减灾委决定:自2月9日10时起,解除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Ⅲ级应急响应。

  目前,正值春节期间,请各乡镇、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要克服麻痹思想,持续做好电力保供、隐患排查整治、交通保安保畅等工作,聚焦地质灾害、坠冰伤人、棚亭垮塌等风险隐患的防范管控,持续深入开展“敲门”行动,“上路”行动,强化用火用电用气等安全知识宣传,严防“小火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生命财产安全。

南县减灾委员会

2024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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