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违不罚!南县城管执法局执法有温度
发布时间:2023-11-13 09:56
信息来源:南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秦宏伟 叶 宸 谢 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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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免处罚,执法非常人性化。下次我一定遵守运输要求,绝不违规。”11月8日,南县砾石经营主邓某接到南县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电话时作出表态。当日,该局发出首张《不予处罚决定书》,这是该局在行政执法领域首次对经营人作出不予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也是南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表现。
近日,南县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邓某驾驶拖拉机运输砾石,未对车辆采取密闭措施,沿路遗撒物料,造成扬尘污染。随即,执法人员对此事立案调查。经查明,邓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根据该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应对当事人给予至少2000元罚款。
相关通知送达后,南县城管执法局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申请书。这份申请书正是邓某所写,由于一家四口中三人均为残疾,仅靠他一人养家糊口,经济困难,无力承担罚款。得知情况后,该局对邓某提供的申请书认真核实、严格审查,同时向属地乡镇和所在村委了解情况,确认其经济困难情况属实并且属于首次违法。在举行案审会后,该局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文件,考虑到邓某是首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且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改正,决定对其免予行政处罚。
下一步,南县城管执法局将继续围绕优化经营环境领域部门职责,多措并举解决市场主体急难愁盼的问题,将柔性、理性、人性融入城管执法全过程,不断取得优化营商环境新突破,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