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财政:深入学习《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
发布时间:2022-08-19 16:35
信息来源:南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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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在财政局积极营造“学条例、重信用、讲诚信”的良好氛围,8月16日下午,在局机关二楼会议室,召开全体干职工大会,专题学习《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
《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下简称《条例》)于2022年5月26日经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湖南省第一部关于社会信用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对于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
财政局采用召开专题会学习、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条例》翻印本及宣传手册相结合方式,对《条例》实施工作开展宣传。围绕《条例》制定的背景和意义、社会信用环境、社会信用信息征集与披露、社会信用信息应用、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信用服务行业规范与发展、失信法律责任等内容向全体干职工进行详细解读,并针对“哪些行为属于严重失信行为”“对失信主体规定了哪些惩戒措施”“失信主体如何修复自己的信用”等干职工较为关心的内容进行了答疑解惑,引导大家关注自身信用,提高自身诚信,切实遵守《条例》。
撰稿人:辜清 孟磊明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