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民检察院首次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
发布时间:2020-12-09 22:41
信息来源:南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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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上午,南县人民检察院就张某光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现场
本次听证会邀请益阳市人大代表、益阳市人民检察院南县籍人民监督员、村支书担任听证员,侦查机关办案人员、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到场参会,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扶贫帮扶责任人旁听了听证会。此次听证会是《人民检察院审查听证工作规定》颁布后,南县人民检察院首次对拟不起诉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根据该规定,南县检察院提前3日将案由、听证时间、地点等进行公开告知。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基本情况、相关证据、审查认定的事实及拟作不起诉处理的理由进行了阐述。侦查机关办案人员也对此发表了意见。听证员在认真听取案件情况后围绕案件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和评议。经评议,3名听证员一致认为该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为肢体残疾人、建档立卡的一级贫困户,其文化程度低,对社会管理的认知欠缺,且认罪认罚态度好、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南县人民检察院对案件事实认定清楚、定性准确、听证程序合法,同意对犯罪嫌疑人张某光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