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积极贯彻落实《南县防汛工作问责暂行办法》文件精神

发布时间:2020-07-21 19:06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祝慧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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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在浪拔湖镇南安村向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防汛责任人员传达《南县防汛工作问责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并提出工作要求。

自《南县防汛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发布以来,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积极行动,迅速组织浪拔湖镇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相关责任人员深入学习该文件,坚持将文件精神传达在一线、措施落实在一线。同时,还根据县防指相关文件、县纪委监委关于违反防汛抗灾工作纪律典型问题的通报,整理出“注意事项”若干条,督促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下一步,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将不定时开展明查暗访,对在防汛工作中不积极、不作为、不配合等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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