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收卫生费是怎么回事
- 来信时间2017-01-07 20:18:41
- 来信人柯逸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县长同志:
你好!今晚有两个女的又来城市花园小区敲我家门,敲门的很重,门都差点敲坏,像是鬼子进村一样,严重地影响了我们的生活。搞清楚之后原来是来收60块钱卫生费的,我就纳闷,2016年卫生费不是才收60块钱只有几个月啦,怎么又收啊,我想跟你们核实是否有此事?是否有中央或省里的相关文件?再说,本人住在城市花园有六七年了怎么以前些从未听说过收什么卫生费,而县据我所知在水费里面就已经包含了城市卫生费的。60块钱是小事,但有些钱不能让我们老百姓出得不明不白的!望早日回复!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住建局
- 答复时间2017-01-22 14:56:07
- 答复内容《关于收卫生费是怎么回事》信件1855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参照《关于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南发改联字[2012]9号)(以下简称《通知》),我单位对县城的经营门店、居民户(包括暂住户)进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该项收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办理了《湖南省价格服务登记证》,收费人员持有收费员证。 根据《通知》文件第9条规定:居民户(包括暂住户)按用水量每吨伴水征收0.38元垃圾处理费,同时每户每月按5元征收社区(含小街小巷)清扫保洁费。 这个费用是一年收一次(一次收取年费用60元),之前收的是2016年的,2017年的收费工作我们1月1日已经开始上门收取。 同时,我处收费组采取上门收费方式,严格要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人员须出示工作证、服务价格登记记及相关收费文件,出具非税收入专用票据,严肃收费纪律,每一项收费都严格参照文件执行,确保公平公正收费。 如发现我处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现象,或质疑执法执收行为,欢迎拨打电话:5225041。我们一定竭尽全力给市民一个最满意的答复。 专此回复 南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2017年1月13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