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什么时候买社保
  • 来信时间2016-04-07 09:34:09
  • 来信人落叶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本人系南洲镇张公塘13组村民。近几年村里搞开发,建工业园,修路,征收了组里几乎所有的田土。当时据开发办的说法是“组里人均不足2分地,就会给组里人买社保”。请问这个说法对不对,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买,什么时候买?怎么买?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人社局
  • 答复时间2016-04-19 16:12:43
  • 答复内容县信息中心: 县长信箱1510号《什么时候买社保》的信件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组里人均不足2分地,就会给组里人买社保”这句话不确切。根据南政办发〔2014〕5号文件规定,保障对象:本方案所称被征地农民是指从2008年1月1日起因政府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而导致农民失地、少地(以现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居〉民小组为单位计算,城市规划区内人均耕地不足0.2亩,城市规划区外人均耕地不足0.3亩),且在征地协议签订时依法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16周岁以上在册农业人口。 对于怎么买的问题,文件中规定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范围的程序:由被征地农民个人申请,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讨论通过并公示,报乡镇人民政府初审,经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县经管局、县公安局审核后,由县国土资源管理局返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再次公示无异议,报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登记手续。确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对象的年龄以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日为基准日。 如有不明之处,请向南县社会劳动保险所咨询,联系人:涂威,联系电话:13875305560。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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