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申诉信-八年的种植丛生竹补偿款去哪儿了
- 来信时间2016-02-15 14:11:10
- 来信人尹仕林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申诉信
尊敬的南县县委书记、县长:
我是益阳市南县麻河口镇光正村第四组村民尹仕林,2008年南县林业局运来一批丛生竹根,当时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与光正村村委书记覃海洋承诺:村民先种在自己的责任地里,二年后由县里安排人来统一收取,收取丛生竹的价格为570元/吨,并每年给予种植丛生竹所占用土地的土地补偿款。 当时光正村种植的村民非常多,其它人家每年都收到了种竹的补偿,唯独我家没有。如今 ,丛生竹已长成了一大片,遮挡了附近人家的土地,可是当时答应会来收丛生竹的人却并没有来,承诺的种植丛生竹每年占用的土地补偿款,一分钱也未见到,找村里的领导,也无人答理。
种植丛生竹的时候,我家测定的种植丛生竹占用土地是一亩地,如今八年过去,光正村只剩下两户人家还在继续种植,另一户丛生竹种植户收到了三年的土地补偿款,而我,一分钱未收到。去找镇里的党委书记,给的答复:竹子自己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补偿款的事,后续再说。后面再去找领导,答复:信息资料不全,无法处理。我这八年该得的补偿款,也不知道到底最后进了谁的腰包。
请问县委书记,县长大人,做为一个农民,种地是最大的事情,当时县里要做这个事情的时候,做为一个农民,我相信政府的信誉,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如今,当政府一直未兑现自己的承诺,做为一个农民,我去找镇里的领导反应问题,希望能解决此事。给我的答复居然是资料不全,把我尹仕林响应号召种丛生竹,占用一亩耕地八年的时间让丛生竹成长的大事,居然一笔抹消,让这个事实成了不存在的记录。我没有办法,只好把竹子砍掉,重新种上粮食,至少我每年在这亩地上都能有粮食产出,不至于一无所获。
附上如今丛生竹的情况和土地的现状。
请县长,县委书记能帮我妥善解决这个问题。
农民 尹仕林申诉 我的联系电话:138 7378 5770,147 8915 7112.
注:图片无法上传,此事村里人都知道
申诉信
尊敬的南县县委书记、县长:
我是益阳市南县麻河口镇光正村第四组村民尹仕林,2008年南县林业局运来一批丛生竹根,当时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与光正村村委书记覃海洋承诺:村民先种在自己的责任地里,二年后由县里安排人来统一收取,收取丛生竹的价格为570元/吨,并每年给予种植丛生竹所占用土地的土地补偿款。 当时光正村种植的村民非常多,其它人家每年都收到了种竹的补偿,唯独我家没有。如今 ,丛生竹已长成了一大片,遮挡了附近人家的土地,可是当时答应会来收丛生竹的人却并没有来,承诺的种植丛生竹每年占用的土地补偿款,一分钱也未见到,找村里的领导,也无人答理。
种植丛生竹的时候,我家测定的种植丛生竹占用土地是一亩地,如今八年过去,光正村只剩下两户人家还在继续种植,另一户丛生竹种植户收到了三年的土地补偿款,而我,一分钱未收到。去找镇里的党委书记,给的答复:竹子自己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补偿款的事,后续再说。后面再去找领导,答复:信息资料不全,无法处理。我这八年该得的补偿款,也不知道到底最后进了谁的腰包。
请问县委书记,县长大人,做为一个农民,种地是最大的事情,当时县里要做这个事情的时候,做为一个农民,我相信政府的信誉,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如今,当政府一直未兑现自己的承诺,做为一个农民,我去找镇里的领导反应问题,希望能解决此事。给我的答复居然是资料不全,把我尹仕林响应号召种丛生竹,占用一亩耕地八年的时间让丛生竹成长的大事,居然一笔抹消,让这个事实成了不存在的记录。我没有办法,只好把竹子砍掉,重新种上粮食,至少我每年在这亩地上都能有粮食产出,不至于一无所获。
附上如今丛生竹的情况和土地的现状。
请县长,县委书记能帮我妥善解决这个问题。
农民 尹仕林申诉 我的联系电话:138 7378 5770,147 8915 7112.
附上图片;
- 答复单位南县林业局
- 答复时间2016-03-01 08:39:02
- 答复内容县政府督查室: 南县麻河口镇光正村尹仕林反映《八年的种植丛生竹补偿款去哪了》一事,经核实,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南县2010开始实施退耕还林项目,经与省退耕办和相关部门协调,同意将农户种植的丛生竹纳入项目补助,项目最小区划面积1亩。尹仕林种植丛生竹面积0.7亩,没有达到项目最小区划面积,因此不能享受有关项目补贴。 尹仕林反应的丛生竹问题,目前全县正在制定方案准备进行收购,在收购方案中将会对种竹户给予适当费用补贴。 南县林业局 2016年2月29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