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开发商诱导消费,买房赠家电一直不给
  • 来信时间2022-07-28 13:46:34
  • 来信人何灯明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本人在2020年12月份在南县铜锣湾广场认购了一套房子,买房时约定买房送家电,家电约定交完首付签合同时就给。现在都2022年7月了,当时约定给的家电一直没消息。答应送8.8万的电器结果就送了一台电视两个音响,剩下的开发商一拖再拖。开发商失信在先,欺负老百姓。房款早就到开发商账户里了,但答应消费者的东西却一直没有消息。望有关领导向开发商施压,给一个具体的时间!!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
  • 答复时间2022-08-01 10:42:36
  •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来信收悉,回复如下:

    我局工作人员冷汉华、彭建波于2022年7月29日联系当事人何灯明进一步了解情况,并通知何灯明于2022年7月30日提供与南县铜锣湾广场购房的合同及开发商承诺送价值8、8万元电器的相关材料交我局工作人员核实。2022年7月30日工作人员再次联系何灯明,其称暂时不需要我局工作人员处理,已自行协商,并称南县铜锣湾广场开发商已承诺于2022年8月初将赠送家电落实到位。

    经办人:冷汉华(13337275561)

            彭建波(13517375270)

    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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