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关于泰济街195号(原航运公司后,自来水一水厂右侧)房屋拆迁补偿事宜
  • 来信时间2022-03-14 22:15:25
  • 来信人周曦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父母所住的南县南洲镇泰济街195号(门牌号是我印象中的号码,位置详见照片),位于原南县自来水一水厂右侧,原航运公司后面。住房早在2015年即列入征收拆迁范围,该房屋自有面积约50多个平方(以实际测量为准)。

    2020年12月9日我县举行城区棚户区改造、沿江风光带PPP项目开工奠基仪式,根据南政告(2021)1号《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的公告》,政府应于2021年5月30日完成征收。2022年1月19日县长钟剑波调研棚户区改造、沿江风光带PPP项目。

    但该房屋过去近7年时间,户主年龄已超过八十周岁,仍然没有获得拆迁补偿款。希望在有生之年能获得拆迁补偿款项,以安度晚年。恳请县政府给予核查并给予明确答复。

    谢谢!

    户主:周越威、黎澧芳。

    附件1:e5e3e52341c00be82ff55cb8a2ae2e9.jpg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
  • 答复时间2022-03-17 11:14:52
  •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电话与您沟通,根据您反映的情况,请您携带相关资料至我单位城区服务所即可办理手续。联系人:李凯  联系电话:18774412629

    此复

     

     

     

    南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3月16 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