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南县湖景新城小区内装修扰民
  • 来信时间2021-09-16 17:12:11
  • 来信人谢燕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县级相关部门好:
    南县湖景新城小区现第一、二期均已交房,一期有3分之一的用户已入住,另有一、二期的住户陆续在搞装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规定,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室内装修不能上午早于8点,下午不早于14点开始,非工作日节假日更加不能有噪音装修。虽然小区物业对收房的装修业主都有做要求,但是仍有少数业主不按要求执行。每天早上7点不到,6点40分小区内就开始有电钻声、切割声,敲打声,也不分工作日、非工作日,每天中午休息时段,13点左右开始同样的电钻声、切割声、敲打声,已严重打扰到已入住的居民休息。已入住的业主多次跟物业反映投诉,物业人员只是说他们也没办法。是真的没有办法还是不愿意去想办法?小区共有两千余户业主,这几年里都会陆续要搞装修,如果物业都是这样只象征性的告示,不采取相关办法去管理这些不要按要求的装修业主,那不按要求的业主会越来越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公安部门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够对湖景新城物业对小区装修扰民的行为进行严格要求管理,能够真正意义上的服务于小区业主。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
  • 答复时间2021-09-22 11:56:12
  •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来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南县湖景新城小区位于南洲镇火箭社区辖区范围,故您所反映的问题按照属地原则由我镇进行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公安部门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噪音扰民问题,建议您报警进行协调处理,公安部门会帮助您以及被噪音打扰的居民们解决此问题。

    南县南洲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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