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希望交警抄牌有温度
- 来信时间2020-10-22 21:03:13
- 来信人廖杰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本人于2020年10月20日13点15分将车(湘HZQ873)停在在南县兴盛东路(滨江大酒店对面)送货至贝贝乐母婴店,因兴盛东路附近没有一个停车位,运输货物较重,所以将车笔直停在非机动车道上。送完货看到交警在抄牌,于是立即跟现场交警说明情况,并将车停在合理的位置。但是10月22日收到交管信息说我违章停车。理由是: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交警大队领导也请体谅一下,兴盛东路那一带没有一个停车位,对于送货的怎么办?而且我驾驶人在现场也积极配合立即交警将车停在合理位置。希望交警大队领导在抄牌时有温度的处理。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
- 答复时间2020-10-23 15:20:22
- 答复内容
网友你好:
来信收悉,对市民反映希望交警抄牌有温度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1.为维护城市交通秩序,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我局始终坚持依法执法、严格执法、人性执法的工作原则,对有违停事实的车辆依法进行取证。
2.该车主(车牌:湘HZQ873)的车辆占用非机动车道,确有违停事实(详见附件1)。
3.因兴盛路人流车流较大,为保证市民出行安全道路畅通,对在主道占道停车将严查。目前兴盛东路附近已新建停车场正准备投入使用。
4.对车主积极配合我局工作表示非常感谢!
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10月23日
- 满意度 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