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广大人民群众: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消除火灾隐患,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定,南县人民政府拟在南县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将《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本次公示时间为20天,自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1月14日。请社会各界人士及广大人民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请及时向我局反馈。在此,忠心感谢社会各界人士及广大人民群众对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并祝大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联系电话:0737-5248316
联 系 人: 王 颖
南县公安局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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