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县水利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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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发〔2024〕10号 关于印发《南县水利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局各股室站、局直各单位: 根据县安委会统一部署,我局组织制定了《南县水利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县水利局 2024年3月7日 南县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水利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县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水利行业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等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全面建立,重大危险源管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水利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管控能力有效提升,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整治。严格落实水利部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指导意见。紧盯高处作业、临边作业、动火作业、交叉作业、起重吊装、临时用电、施工现场交通、特种设备等事故易发、多发重点环节,常态化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严格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充分发挥事故预防功能作用,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无资质超资质承揽工程,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作为监督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强化信用监管,及时公示有关企业失信信息。 (二)加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加强大中型水闸安全鉴定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开展堤防达标建设三年提升行动,加强堤防隐患整治,加快蓄滞洪区工程及安全设施建设。全面实施“十四五”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全面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加强水库库容管理和保护,严厉打击侵占防洪库容等行为。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健全完善县级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 (三)强化安全生产风险预防管控。全面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督促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运用“六项机制”开展风险管控工作,做好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各环节的贯彻落实,2024年底前全县水利建设工程和水利运行管理工程实现重大危险源管控全覆盖;推动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运行和建设工程项目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落实。 (四)实行隐患排查治理动态清零。健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常态化管理机制,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其中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每月至少开展1次检查,实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完善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实行闭环管理。 (五)促进安全生产监管效能提升。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建立“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的执法检查工作责任制,执法检查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排名。畅通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围绕典型事故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六)加大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力度。加快安全监测设施建设。推进水利数字孪生工程建设,提高工程运行管理的智慧化模拟、精细化管理与科学化决策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相关领域水利科技成果推广运用。 (七)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宣教演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规定频次、内容、范围和时间要求,组织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等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实施统一教育培训。建立应急演练常态化机制,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持续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月等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业务股室站、局直单位要及时制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细化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领导、亲力亲为,及时动员部署,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各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及时研究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各业务部门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督促推动,确保三年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提高保障效能。局机关业务股室站、局直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筹划,科学合理安排,争取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病险水利工程除险加固等资金落实。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管理,规范使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措施费、水利工程运行维修养护经费等费用。 (三)完善长效机制。局机关业务股室站、局直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契机,聚焦水利工程建设、工程运行、水利设施公共安全等水利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等有关制度措施,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水平。 (四)强化督导问责。局机关业务股室站、局直单位要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大推动力度,采取得力措施,推进责任落实。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单位及时约谈、通报,严格问责问效。 南县水利局办公室 2024年3月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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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水利 | ||
| 一级事项 | 运行管理 | 二级事项 | 工程信息与运行安全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 | ||
| 公开主体 | 南县水利局 | ||
| 公开层级1 | 市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 公开层级2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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