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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三季度开展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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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开展非法卫星电视

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

 

 

近期,南县开展了第三季度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由广电股会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联合乡镇党委政府对本辖区内的小电器和五金销售、修理经营门店进行了突击检查。

本次行动共出动24人次,车辆16台次,检查门店67家,印发整治公告和宣传资料各600份,检查中未发现违规经营的门店。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广播电视
一级事项 行政处罚 二级事项 对擅自提供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的处罚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
公开主体 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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