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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 办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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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湖南省教育厅文


湘教发〔20164



关于印发《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

办学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教基一〔201410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研究制定了《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并就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明确标准化学校建设范围及目标

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包括教学点标准化建设和完全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全省90%以上的完全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要基本达到《标准》要求;所有教学点要基本达到《湖南省小学教学点办学标准(试行)》(湘教发〔201214号)要求。各地要按照全省总体目标要求,进一步将目标任务明确到校。

二、要明确标准化学校建设主要内容

在标准化学校建设中,已完成合格学校建设任务的完全小学和初中学校,要对照《标准》要求重点加强软件建设和配套设施设备建设,教学点要按照教学点要求建设达标。原则上功能教室建设、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及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生活服务用房和卫生设施、教师配备、学校管理等主要项目都要达到《标准》要求。生均占地面积和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足的,鼓励主要通过控制办学规模达到办学标准。


要明确标准化学校建设主体责任

标准化学校建设要按照谁举办、谁建设”“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建设责任主体。各地要按照省统一部署和总体目标制定实施规划和分年度推进计划,确保目标按期实现。

四、要加强标准化学校建设管理

1.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标准化学校建设列入当地教育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整合资源和项目,加强标准化学校建设。同时,要明确牵头部门,负责日常工作衔接。

2.要加强标准化学校建设评估验收。标准化学校的验收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以县市区为单位对辖区所有学校进行验收;第二阶段由县市区教育局申请,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接受省、市教育督导部门的评估验收,具体验收办法另行制定。要将标准化学校建设完成情况纳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两项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南省教育厅

2016114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义务教育
一级事项 政策文件 二级事项 规范性文件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厂窖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两微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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