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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教育局关于认定李婉婷等75名同志具备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通知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教育集团),局直二级机构:

  经本人申请、单位审核,我局认定李婉婷等75名同志具备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

  南县202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单(公示) - 副本(1).xls

  南县教育局

  2024年12月9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义务教育
一级事项 教师管理 二级事项 教师资格认定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教师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及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的通知》
公开主体 南县教育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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