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教育局关于认定李婉婷等75名同志具备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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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教育集团),局直二级机构: 经本人申请、单位审核,我局认定李婉婷等75名同志具备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 南县教育局 2024年12月9日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义务教育 | ||
一级事项 | 教师管理 | 二级事项 | 教师资格认定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教师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及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的通知》 | ||
公开主体 | 南县教育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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