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学生资助与教育乡村振兴各级各类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教育集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学生资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做好自查自纠,立行立改,报请县教育工委同意,现将《学生资助与教育乡村振兴各级各类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县教育局 2024年10月28日 学生资助与教育乡村振兴各级各类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2023年度有效衔接考核评估情况汇报时作出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党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按照《益阳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全市学生资助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南县2023年度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等要求和县教育工委部署安排,结合我局重点工作督查发现的问题,制定如下整改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以抓好各级检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为主线,一体推进反馈问题的整改。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切实找出差距不足和短板弱项。要以问题整改为抓手,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达标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进一步促进学生资助与教育乡村振兴工作有序进行,为全面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新的力量。 二、问题及整改措施 共梳理出6个具体问题,并明确具体整改措施。 (一)工作责任认识不够。一是部分学校从事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人手不足、力量薄弱。二是个别学校未按要求落实从事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人员的相关待遇。 整改措施: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是党和国家一项造福当代、惠及子孙、影响深远的重大决策,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一是各学校要认真落实《益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建设的通知》(益教通〔2016〕66 号)文件精神。二是各校(各园)成立以校(园)长为组长,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各项资助政策、学费减免、社会救助、校内自助等学生资助工作。学校每年必须安排一定工作经费专项用于学生资助。三是学生人数在 1500人以上的学校,要成立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办公室,设专(兼)职主任一名,且须配备不少于一名年富力强、工作负责、有爱心、熟悉计算机系统操作的副主任或者资助专干;要有学生资助独立的工作场所,配备必须的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照像机、档案柜等,确保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其他规模较小的学校都必须有专门从事学生资助的专干,落实工作责任。四是资助办主任享受学校同级中层管理人员待遇;各校资助工作专干须按照教学人员的基本工作量(国家标准)计算工作量。 责任单位: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教育集团),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整改时限:11月底前、长期坚持。 (二)学生资助政策把握不够精准。一是部分未按要求落实校内资助政策,未建立学校校内资助制度,未按一定比例提取事业性收入用于校内奖助。二是部分学校(园)资助比例超政策规定,超比例数据未提供情况说明;三是部分学校未落实基层减负要求,2021年以来的资助档案依然存在学生家庭提供乡镇、社区(村委)盖章的贫困证明。四是大部分学校社会资助、校内资助未及时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整改措施:一是做好校内资助。各校(园)要严格落实《湖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22〕13号)要求做好校内资助,按年度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工作档案;二是严把资助范围关。“五类对象”应助尽助,超政策规定比例人数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汇总情况后需向县局递交情况说明;三是清理好2021年以来各类资助档案中的贫困证明,归整好一人一档材料,无特困佐证材料的以申请报告代替,申请报告要有家庭住所及成员身体状况、家庭经济收入、家庭经济支出及监护人诚信承诺等情况说明;五是各校(园)要认真汇总社会资助、学校资助数据,按学期与国家资助项目同步上报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 责任单位: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教育集团),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整改时限:11月底前、长期坚持。 (三)精准资助落实不力。一是异常学籍未及时处理。部分学校对转进、转出学生处理不及时,导致就学与资助数据不匹配。二是“五类”对象摸底不精准。极个别学校因资助专干异动,数据比对不精准,存在应助漏助现象。三是贫困等级认定不到位。部分学校等级认定流于形式,贫困等级数据不详实。四是未建立资助工作倒查机制,资助异常情况处理不及时。 整改措施:一是处理好异常学籍。各校(园)资助负责人要联系教学线负责人,在开学一个月内要完成好学籍注册、学籍异动,做到人籍一致。二是各校(园)要利用全国学生资助子系统、省教育帮扶“一单式”系统及县局下发的3-21周岁“五类对象”名册比对本学期就读学生信息,精准建立健全13类贫困学生信息库。三是严格按《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及市县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评审认定,评审须经班级、学校(年级组)、中心学校(县属学校)三级审核,所有流程资料一应俱全。四是各校(园)建立资助政策落实倒查机制。即本学期“五类对象”摸底汇总后,要同步核查在上一学期是否应助尽助,同步核查上一学期“五类对象”在本学期是否纳入资助。因工作失误造成应助未助的由学校自行处理。 责任单位: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教育集团),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整改时限:10月底前、长期坚持。 (四)部门合成作战不够。一是各学段未按要求将校内资助列入预算,各地各校财务部门均未按要求提取校内资助资金。二是部分单位同级部门贫困对象数据摸排联动不够。如农村低保家庭学生摸底不到位,高一新生开学即免对象数据不清、存在“先收后退”的现象。三是部分乡镇中心学校联系当地乡镇、村社区不够,未建立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存在“三帮一”劝返复学措施不到位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各校(园)要严格按照《湖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22〕13 号)的要求,充分保障学生资助资金及时到位,在每学期开学初综合全校人数做好校内资助资金预算。二是要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各校要根据县局汇总的民政、残联和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提供的贫困人员数据,做好本校、本园13类重点保障人员初查,对存疑的“五类”对象要联系乡镇相关部门精准摸排,及时按要求纳入资助,着力减少普通高中阶段“四类人员”学费“先收后退”现象。三是建立“控辍保学”双线目标责任制,即“政府—社区—家长”一条线和“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一条线。中心校、学校、班主任逐级签订了“控辍”目标责任书。要制定好一名教师、一名村干部、一名家长或监护人“三帮一”劝返复学方案。 责任单位: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教育集团),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整改时限:10月底前、长期坚持。 (五)档案管理不够规范。一是资助对象“一人一档”归集不齐全。二是资助档案材料整理欠规范,未按要求整理入盒入柜保存。三是资料上交县局不及时、不齐全。 整改措施:一是各校(园)要按《湖南省学生资助工作指导手册》及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档案资料的归集工作,整理好困难等级认定、资助等级评审过程资料,每学年按申请表、贫困佐证材料(无此材料可用申请报告代替)、身份材料等顺序归集好“一人一档”材料。二是各校(园)要提高资助档案材料整理质量。一要每学期资助金发放结束,要按学年或学期分类、分盒归集各类过程性资料;二要在每盒档案材料前放入材料目录,档案盒最后留有案卷备案表;三要所有材料均需用铅笔在正面右下角标注好页码;四要所有材料均装入专用纸质档案盒,档案盒封面与侧面要写明档案名称,所有学生资助档案保存10年以上。三是各校要根据文件要求按时做好学生资助管理各类工作资料的归档与上报,相关纸质材料签名盖章一应俱全。 责任单位: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教育集团),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整改时限:11月底前、长期坚持。 (六)资助宣传与风险防范有待加强。一是部分师生及家长对学生资助政策熟悉度不高,资金发放到位宣传还存在真空;二是部分学校非县教育基金会组织的社会资助监管不到位,未及时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备审查,还存在利用网络直接传播学生完整信息的情况。 整改措施:1.各校各园继续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一是可以通过班会或者家长会面对面宣讲。二是可以通过告知书、资助明细卡、一封信等形式直接宣传。2.各校要严审未进入县教育基金会分会的社会资助项目、实施人员资格等,及时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备审查。 责任单位: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教育集团),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整改时限:11月底前、长期坚持。 三、实施步骤 本次整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下旬)。研究审议《南县教育局关于学生资助与教育乡村振兴各级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并印发实施,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教育集团)要对照省、市、县检查反馈问题和我局督查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二)集中整改阶段(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深入剖析、找准根源,开展全面排查。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管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教育集团)整改报告于11月15日前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络人:黄静曦,电话号码:18973173317,邮箱:438828481@qq.com) (三)巩固提升阶段(11月中旬至12月底前)。进一步巩固整改工作成果,对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加强工作调度,适时组织力量,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明查暗访。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整改责任。各学校要切实担起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对整改工作直接部署、直接推动、直接督办;分管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负责整改工作的具体落实。整改情况将纳入2024年年度绩效考核。 (二)确保整改成效。各校要以本方案指出的问题和整改措施为主线,聚焦整改重点,紧盯关键环节,强化跟踪问效。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较真碰硬抓好整改。建立整改工作推进机制,对集中整改期内能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周期才能完成整改的,明确期限和阶段性安排;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持续整改,形成长效机制。 (三)改进工作作风。问题查摆要重实效,不能搞形式、走过场,不能以会议贯彻会议,以填表报数代替问题整改。局监察室将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工作滞后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义务教育 | ||
一级事项 | 学生管理 | 二级事项 |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 | ||
公开主体 | 南县教育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