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领域 > 义务教育

南县浪拔湖镇:“依法带娃”宣讲进村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为更好的帮助广大家长树立科学育儿理念,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2月11日上午,南县浪拔湖镇社会事务办、社工站联手县社会事务所在陈家岭村部开展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活动。

  活动由浪拔湖镇社工站站长姚军同志向大家介绍《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的背景及主要内容,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场景式再现典型案例,帮助家长们更加具体直观地理解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中重要法条内容,让“依法带娃”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随后,通过简短的视频播放,为现场的各位家长们进行了讲解和分析,循循善诱,引导家长们深入了解家庭教育意义所在,并提出切实有效的指导建议,进一步保障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讲座结束后,志愿者们向家长们分发保护未成年人主题普法套餐,并进行“一对一”问答,耐心对家长们提出的亲子间法律问题答疑解惑,排忧解难。

  此次活动循之以法,动之以情,法理与情理兼容相通,既向家长们普及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又提升了家长科学育儿的意识和能力,让学生和家长们全面了解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法律知识,进一步了解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为家校共育打下了坚实基础。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义务教育
一级事项 教育督导 二级事项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教育督导条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
公开主体 南县浪拔湖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纸质媒体,广播电视,公开查阅点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