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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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教通〔2021〕31号 南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教育集团),局直相关二级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优化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因国家、省、市招生政策变化,现就我县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一)落实“属地管理”原则,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各乡镇中心学校负责实施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县局统筹城区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政策优先安排入学。各校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指导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按时申请学位,准确提供就读信息,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三帮一”劝返复学制度,加大控辍保学台账管理。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落实“一人一案”,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入学权利。 (二)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提高招生入学管理信息化水平。《南县2021年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招生计划与责任范围》(附件1)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责任范围和起始年级招生计划须报请所属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必须严格遵守“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全面取消义务教育各类特长生招生(益阳市青少年艺术团团员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以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通过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班(培训机构)等进行招生,不得利用中介或培训机构等变相违规招生。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2021年我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乡镇中心小学招生入学统一使用市局开发的平台开展报名、审核、录取等工作,学校不得自行接受报名。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可采用直升方式入学(2022年起,只有在该校完整就读小学1-6年级,期间没有发生转学的学生方可直升该校初中)。监护人在《南县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工作日程安排》(附件3)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上传相关入学证明材料,逾期报名通道将自动关闭,乡镇中心小学参照“附件3”安排招生工作日程。城区小学毕业生,必须通过招生入学报名平台,申报初中七年级学位。招生政策、报名流程等相关信息将通过“益阳市南县2021年新生入学报名平台”(yynx.rx.edu.yiyang.gov.cn,“二维码”见“附件2”)发布。若报名人数超过规定学位数,“无房无户”生源类别的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工作由县局统一组织,全程录像、结果实时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三)落实“公民同招”政策,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管理。南县玉潭学校、华中师范大学南县附属湖心学校,按县局统一规定的时间,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实行电子平台管理。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报名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电脑随机派位在县局指导和监督下进行,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市直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面向全市招生,南县玉潭学校、华中师范大学南县附属湖心学校在本县范围内招生。 (四)落实“标准班额”规定,严防大班额反弹。严格按县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小学每班不得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得超过50人,严禁产生大班额。各学校起始年级可在标准班额内预留适当学位,用于解决正常休学复学学生的学位问题。非起始年级插班入学一律进招生平台申报学位,严防出现新的大班额。县局将会同公安局、房产局、人社局等职能部门,切实加强入学证明材料审核。提供虚假入学申报资料的,一经发现,一律退回户籍所在地申报学位。 (五)落实“均衡编班”要求,严禁举办各类重点班。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均衡编班后及时公布班级学生名单。学校按照聘任为主、均衡调配原则,选配好各班任课教师。分班学生及任课教师名单报县局备案且不得更改。 二、规范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入学工作 (一)规范招生计划管理 我县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审核下达,县一中950,立达中学350,方谷高中130,县六中130,玉潭学校360,湖心学校260,职业中专1180,创意职校300。我县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招生计划管理的有关要求,不超计划招生。 (二)规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 根据《南县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要点》(附件4),我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设置县一中、立达中学两个考点。各初中学校要认真组织报名工作,扎实开展诚信教育。县招考办牵头加强考点建设,严密组织,严防泄密和舞弊行为。市局统一组织网上评卷,统一公布成绩。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可申请查分。 (三)规范志愿填报管理 各初中学校要组织学习《2021年益阳市中招网上志愿填报说明》,让学生掌握网上志愿填报流程与方法,做好学生及家长的志愿填报培训和指导。7月7日—9日,由学生或家长在益阳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yiyang.gov.cn)上一次性填报志愿,学生凭本人初始密码登录,首次登录后立即修改密码并绑定家长手机号码,修改后的密码学生与家长要牢记且只能由学生及家长掌握,学生及家长按照系统提示自主填报,自行对志愿填报负责。学生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后,打印纸质志愿表,经家长(或监护人)签字确认后,交所在初中学校汇总,由所在学校报送县局基教股存档。 学生在规定范围内可按三个类别(包括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填报志愿。我县考生填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时只能填报南县一中(赫山区、资阳区、大通湖区考生可以填报益阳市一中),填报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时可填报本县任意2所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可跨区县(市)填报益阳市内任意3所中职学校志愿。同一类别的多个志愿为平行志愿。 在本市异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高中的,须在就读学校填报《益阳市内初中毕业生回户籍地就读高中学校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户籍证明等村料,经户籍和就读学校所在地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中招办审核、盖章,由就读学校所属区县(市)中招办汇总交市中招办审定后统一导入中招志愿系统。此类学生的学科成绩等级以参考地为依据进行划定。网上志愿填报时,此类学生不再填报志愿,以《益阳市内初中毕业生回户籍地就读高中学校申请表》的志愿为准,市中招办对此类学生不会再下发志愿填报用户名和密码。 市外就读初中的益阳户籍学生,如要回益阳就读高中需按相关规定转回市内初中学校,并参加益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都达到录取要求后才有录取资格。对目前学籍还没转回益阳户籍的学生,如要回益阳就读高中,按照《关于我市户籍在市外就读的学生回益阳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公告》执行。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类考生(限招初中应届毕业生),须遵守我县中考报名和考试规定,并于中考报名时在中考报名系统中填报此类报名信息,在5月底以前,再按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相关要求填报《益阳市2021年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申请表》(纸质志愿表),相关事项请咨询县局教师工作股(联系人:曹德锋,联系电话:5221050)。 (四)严格落实招生录取政策 统一管理同步招生。按照《南县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说明》(附件5)和《益阳市教育局2021年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说明》(附件6),我县统一使用市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统一进行管理,统一发布招生信息,统一填报志愿,统一招生进度,统一按照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录取。统一招生录取模式。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未参加益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一律不能录取。除自主招生必需的考试、测试外,均不得另行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文化考试,不得以培训机构成绩作为招生录取依据。做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五个维度,以等级呈现,单个维度A等不超过50%、A等与B等之和不超过90%,五个维度中有C、D等的不低于20%。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要求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均达到C等或以上等级。县局根据初中学校发展性评价结果,结合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抽样情况,确定各校各维度等级比例。落实示范高中指标分配。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要将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并适当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倾斜。规范学生优惠加分。烈士、部级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子女加10分,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加3分;少数民族学生,聚居乡的加10分,散居的加5分;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地区学生加5分。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待政策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取其中最大一项分值,不累计加分。规范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经市教育局认定、报省教育厅备案的具备特色办学基础的普通高中可申请自主招生,招收具有学科特长、体艺专长、小语种、创新潜质的学生,招生方案由县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批准,招生对象为招生范围内并在当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符合条件的学生。招生时间须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与同批次学校同步录取。严格按照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组织招生,主动公开招生环节和录取结果。自主招生由县局统筹,我县2021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共78人,其中县一中48人(田径12人,足球7人,篮球3人,声乐8人,器乐2人,舞蹈3人,美术10人,科创3人);立达中学30人(体育10人,音乐10人,美术10人)。立达中学摔跤、柔道、跆拳道自主招生计划待市局特批后实施。县一中、立达中学自主招生统一安排在6月22日—24日进行。 (五)规范招生录取管理 规范区域管理。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严禁以任何名目跨市州招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普通高中严禁以任何名目跨区县(市)招生。中职学校招生全市统筹,可跨区县(市)招生。对普通高中学位不足的区县(市),由市教育局依据生源地区县(市)的申请,统筹调配辖区内学位资源,合理安排跨区域招生。规范招生宣传。实行招生资格准入制度。取得招生资格的学校将在《2021年益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告》中予以公布,《2021年益阳市中职学校招生指南》统一印制,未经市局公布、县局审核的学校,不得在我县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宣传。5月18-28日为我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宣传期,各初中学校要对学生、家长关心的招生入学政策进行全面宣传。未经县局批准,各高中阶段学校不能进入初中学校进行招生宣传。各初中学校必须召开毕业班学生及其家长会,传达2021年招生录取的政策变化、志愿填报要求及具体时间安排,做好《关于中考招生致全市2021年初中毕业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宣讲、发放和回收存档工作,让学生、家长充分了解招生信息。规范学籍管理。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学生,视为主动放弃入学资格,一律不予注册学籍。任何高中阶段学校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任何学校不得接收“借读生”,严禁同时或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学校“双重学籍”。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和提前招生,不得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我县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或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规范毕业资格认定。初中毕业生资格由学校认定、县局审核。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或通过补考合格,方可毕业,并发放初中毕业证书。综合素质评价有D等的,须在一年后按综合素质评价要求,由初中毕业学校进行评价,确认其综合素质各维度均达到C等及以上标准,方可补发毕业证书。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县局按照《南县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附件7)开展工作,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南县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工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基教股、招考办、职成股、民办教育股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基教股、招考办、职成股、财建股、教师工作股、法制安全股、民办教育股、督导室、阳光服务中心、教育信息中心、教研室、仪电站负责人为成员。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招生入学工作全程监督,对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执纪问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基教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职成股、招考办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招生学校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在县局统筹下开展工作。县局招生工作文件报市局审定后发布实施,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报县局审定后发布实施。 (二)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15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1〕16号)与《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等职业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57号)等文件精神,坚决遏制违规招生入学行为。 (三)落实“九个严禁”。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四)做好宣传引导。县局和各招生学校通过电视、报纸、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媒介向社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招生入学政策,为广大考生和家长提供招生信息服务,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畅通咨询申诉渠道,及时回应处理社会关切,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最大可能化解家长焦虑,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五)强化监督问责。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实行均衡编班,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和申诉受理机制,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县局将加强纪检监督和执纪问责,坚决遏制失职渎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发生。县局将依法、依纪、依规,对违法、违纪、违规造成不良影响的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追责问责。 四、附则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南县教育局《关于规范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南教通〔2021〕20号)文件同时废止。其他涉及本县范围内中小学招生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南县2021年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招生计划与责任范围 2.南县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入学条件 3.南县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4.南县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要点 5.南县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说明 6.益阳市教育局2021年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说明 7.南县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南县教育局 2021年5月25日 附件1 南县2021年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 招生计划与责任范围
附件2 南县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入学条件 一、在招生录取电子平台申请起始年级学位,家长需准备拍照上传的资料 ——有户有房:①户口簿②房产证(不动产证)或房屋预售合同+契税、房屋维修基金机打缴费凭证③学籍表(初中),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小学) ——有户无房:①户口簿②学籍表(初中),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小学) ——有房无户:①户口簿②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契税、房屋维修基金机打缴费凭证或小产权房资料(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社区开具并由街道办事处审核通过的书面证明材料+水、电、燃气费缴费凭证)③学籍表(初中),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小学) ——无户无房:(一)务工类:①户口簿②居住证(租房合同)③备案劳动合同④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用人单位缴纳)⑤学籍表(初中),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小学)(二)经商类:①户口簿②居住证(租房合同)③监护人在南洲城区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④学籍表(初中),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小学)(三)其他类:(1)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户口簿、学籍表。(2)因父母工作调动的随迁子女入学,提交南洲城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调动证明、工资与社保转移关系和户口簿、租房合同、学籍表(初中)、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小学)。(3)具备《南县人才引进激励办法(试行)》(南发〔2017〕4号)入学支持条件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户口簿、学籍表(初中),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小学)。 二、入学证明材料时限要求 2021年8月31日前满6周岁(以户口本信息为准)的儿童可申请入学,农村小学学位富余时,入学年龄限制可放宽两个月。因放宽入学年龄限制入学的学生,在小学阶段,不得转入城区公办小学;2021年3月1日前取得南洲城区户口方可申请“有户”类学位;2021年3月1日前入住产权房或小产权房,方可申请“有房”类学位;申请“务工类”和“经商类”学位的入学证明材料必须满足一年时限要求,即在2020年9月1日前取得。 附件3 南县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4 南县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要点 一、考试内容与分值 1.文化科目及满分: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物理、历史、道德与法治、化学、地理、生物各100分。 2.体育测试及满分:40分。 3.考查学科及满分:艺术50分(音乐、美术各25分)、信息技术20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30分(各10分)。 二、考试组织与安排 1.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科文化科目及艺术学科,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网上评卷和发布成绩。全市统一考试科目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2.体育、信息技术、实验操作由全市统一确定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统一测试时间,由县局负责组考、评分和成绩汇总,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三、考点设置 按照“安全第一、相对集中、规范组考、方便学生”的原则科学设置考点,我县集中设置县一中和立达中学两个考点。报考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定向培养的考生集中参考。考点设置达到高考组考要求,考点全部启用屏蔽设备,每堂考试对学生和监考员全部进行安检。考点设置方案5月10日前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四、考试报名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统一安排在4月1日—10日,各初中学校要认真组织报名工作,逐一落实好学生报名信息。 2.没有参加2020年八年级生物和地理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同时报名参加本次八年级生物和地理考试。 五、组考评卷 1.根据市教育局组考要求,我县选配素质较好的高中教师担任主监考,初中教师担任副监考。严密组织考试,严肃考纪考风,严防考试舞弊。 2.特殊考生可以申请免试。听力障碍、听力残疾考生,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听障学生在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时免试英语听力的通知》(湘教通﹝2013﹞501号)要求,凭本人申请、家长签字同意、学校审核,提交听力残疾证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县中招办确认免试英语听力。听力成绩=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3.县招考办牵头组织我县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评卷工作由市局统一组织,实行网上评卷。 附件5 南县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说明 一、关于招生录取模式 1.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实行等级入围、分数定人。 第一: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符合要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要求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均达到C等或以上等级。 第二:学科等级入围符合要求。考查学科(艺术,信息技术,物理、化学与生物实验操作)按考生各科实际得分总和作为一个科目,连同道德与法治、化学、生物、地理四个科目,分区县(市)按分数从高到低排队分科确定等级。等级比列依次为A+等20%、A等20%、B+等20%、B等20%、C等15%、D等5%。各高中学校按照招生计划的1:1.5确定以上五个学科的综合入围等级。(指标生在录不满的情况下可扩大到1:2确定入围等级) 第三:分数定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及体育以分数形式计入录取总分,录取总分满分为660分。录取时先根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在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学科等级都入围的情况下,再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市中招办按规定时间统一在招生平台上录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科等级与分数线由市中招办统一划定并公布,其它普通高中的录取学科等级与分数线由县中招办划定并报市中招办。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分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含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两个类别分阶段录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考虑到农村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录取时将剔除各省级示范性高中定向培养预录人数,一次性录完,不再进行补录,不再考虑录取后的学生流失补充计划。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阶段学校由县局组织,按规定时间在全市统一招生平台上录取,录取名单按时报市中招办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录取后不再补录。录取一般普通高中要一次性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降分补录。 3.农村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录取由招生学校按省厅规定的文件执行。凡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过程中有违规或舞弊行为的取消定向培养师范类录取资格,并按照考务细则要求做出相应处理。申报定向培养的考生录取名单一经确定上报,不得再改录普通高中学校。 4.普通高中录取顺序为:先录自主招生计划,再录指标生计划,最后录竞争性计划。 二、关于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分配 1.县一中(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将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县内初中学校,并适当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倾斜。 2.县一中指标生分配原则上按参加中考人数占50%、当年中考校均分占5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具体计算公式为:某初中学校指标生分配人数=分配总人数(县一中招生计划50%的50%)x(学校中考报考人数/全县中考总人数)+分配总人数(县一中招生计划50%的50%)x学校中考报考人数/全县中考总人数[1+(学校校均分一全县总均分)/(全县总均分一全县最低校均分)]。计算得出的指标生人数如果有小数的,农村初中或薄弱初中釆取入、其他初中采取舍的方式取整(如农村初中或薄弱初中计算结果为2.02则取3,其他初中计算结果为4.9则取4)。 3.县一中(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指标生招生计划,必须为该校就读三年的应届毕业生。指标生录取分数不得低于县一中文化生录取控制线的85%。原则上保障每所初中学校至少有1人被县一中录取。 4.县局在指标生招生计划中设立建档立卡贫困生专项招生计划,确保我县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录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其它学生录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比例。 三、关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按照综合素质评价要求做好日常评价工作,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评价结果要告知学生家长并签字确认。考查科目艺术,信息技术,实验操作等各项考查成绩要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严禁单凭学业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依据。 四、关于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1.经市教育局认定、省教育厅备案的具备特色办学基础的普通高中方可申请自主招生。 2.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数的5%,自主招生学生的文化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招生学校文化生录取控制线的85%。 3.学校自主招生的报名条件、招生办法、招生方案由县中招办审核,在6月1日前报市中招办批准后公布实施。未经市教育局中招办审定批复的自主招生方案与行为一律无效。 附件6 益阳市教育局 2021年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说明 一、关于招生对象 中职学校以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同时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以及城镇待业青年。 二、关于招生计划 1.市教育局牵头,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隶属关系和管理责任,分层、分类审核各中职学校招生资质、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在益阳开办五年制学历教育的高职高专院校的招生计划和市外职业院校来益阳招生的计划,以省教育厅文件为认定依据。 2.招生计划实行最高限额管理,各中职学校须按照公布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 3.市直中职学校面向区县(市)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 4.中职学校第一批次招生计划由学校自行申报,经区县(市)教育局审定后,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备案。未申报第一批次招生计划的学校,则该校招生总计划全部列入第一批次招生计划。 三、关于志愿设置 中职学校招生全市统筹,学生可以跨区县(市)填报任意3所中职学校。志愿栏设3个平行志愿,后一志愿学校生效的前提是该生未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每一志愿学校后均设有“填报专业”栏,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最多填报3所中职学校及对应学校的3个专业。若学生只填报学校而不填报该校任何专业,则视同在录取时服从该校的专业安排。学生就读专业也可以在录取确认时由招生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 四、关于录取模式 (一)应届初中毕业生 1.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应按要求在网上填报中职学校志愿,方可录入中职学校。 2.中职学校录取时,根据学生志愿填报顺序,以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660分)排序。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等级优先,同时以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参考依据。 3.仅填报中职学校志愿而未填普通高中学校志愿的学生,按志愿栏中排第一位的学校参与中职学校第一批次录取。本批次未被录取的学生志愿,可以继续参与第二批次录取。 4.第一批次录取结束后,先进行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录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结束后再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进入中职学校第二批次录取。 5.填报了中职学校志愿,在第一、第二批次未被预录确认的学生,可根据各中职学校在益阳教育网上公布的补录计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益阳教育网重新填报中职学校志愿,进入第三批次录取。 6.有面试要求的学校,必须及时通知拟录考生,告知面试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并在各批次招录时间内完成面试工作,提交录取数据。 7.市教育局中招办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向各中职学校发布各批次可预录学生名单信息,中职学校与学生或家长确认后,将录取名单通过录取系统反馈给市教育局中招办,市教育局中招办按程序复核审批录取结果。 (二)其他生源 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以及其他生源可持毕业证书和相关证件直接到各中职学校报名。学校审查同意后,将录取审批表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复核。 附件7 南县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 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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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义务教育 | ||
一级事项 | 招生管理 | 二级事项 | 招生计划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 | ||
公开主体 | 南县教育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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