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教育局 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普通中小学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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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教通〔2021〕2号 南县教育局 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普通中小学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教育集团): 根据《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湖南省普通中小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的通知》(湘教通〔2020〕297号)和《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湖南省普通中小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的通知》(湘教通〔2021〕2号)精神,现将我县2020—2021学年度普通中小学省、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省、市级三好学生:普通中小学(含经批准开办的民办中小学)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应届毕业年级学生。 (二)省、市级优秀学生干部:普通中学(含经批准开办的民办中学)担任班委会、学生会干部或团支部、团总支、团委会委员等职务一年及以上,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应届初中、普通高中毕业年级学生干部。小学阶段学生不列入省、市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 (三)省级优秀学生:普通高中(含经批准开办的民办中学)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应届毕业年级学生。 省级三好学生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分别从市级三好学生和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省级优秀学生从普通高中省级三好学生或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中评选产生。 二、评选条件 (一)省、市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遵守和执行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在同等条件下,获得德育方面表彰荣誉或具有德育类先进典型事迹的优先推荐。 2.学习好。热爱学习,成绩优异,省级三好学生位于本校前5%以内(高中按学业水平考试正考总成绩计算,初中按初一到初三已结束学期期末考试总成绩计算,小学按五、六年级已结束学期期末考试总成绩计算,下同);市级三好学生位于本校前10%以内。勤于思考,善于创新,综合素质高,积极参加各类综合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每个学期综合素质评价为A等。 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具有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及健康的身体、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社会适应能力较强,体质健康水平达到良好以上等次。 (二)省、市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模范遵守和执行中学生行为规范。在同等条件下,获得德育方面表彰荣誉或具有德育类先进典型事迹的优先推荐。 2.学习成绩优异,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位于本校前10%以内;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位于本校前15%以内。综合素质高,积极参加各类综合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每个学期综合素质评价为A等。 3.热爱学生干部工作,坚持原则,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敢挑重担,大胆负责,并且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省级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省级优秀学生从本年度高中省级三好学生或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中评选产生,需符合相应的条件。在同等条件下,获得德育方面表彰荣誉或具有德育类先进典型事迹的优先推荐。 2.思想品德更为优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一贯表现特别突出。 3.学业成绩更为优秀,学业水平考试正考总成绩位于本校前2%以内。 三、名额分配 1.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由省教育厅依据在校毕业年级人数,省级三好学生按高中0.5%、初中0.1%、小学0.1%的比例分配下达。县局以市局分配下达的评选名额为基数,全部向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县属学校分配下达(附件1)。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按在校毕业年级人数3%的比例统一下达(附件2)。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为三好学生的1/2。各单位要以县局下达的评选名额为基数,全部下达到校。 2.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推荐名额为1人。 四、评选程序 (一)学校评选程序 1.制定评选方案:学校根据省级优秀学生、省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政策,制定详细的评选方案。 2.学校在醒目位置公布省级优秀学生、省市级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和相关规定。 3.确定候选人:按照省级优秀学生、省市级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凡符合条件者均应确定为候选人,并张榜公布。 4.集体评议:由毕业年级全体师生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按得票排序等额确定推荐人选,并报经校行政会议审议通过。校行政会议参与人员扩大到毕业年级组长和全体毕业年级班主任。 5.公示:学校将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3个工作日。 6.上报:公示无异议后,由校长在《申报审批表》上签字,加盖学校公章,按县局下达的推荐名额等额上报。 (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评选程序 1.集体评议:教育行政部门成立7人以上的评审小组,对所属学校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集体评议和无记名投票表决,按得票排序等额确定推荐人选。评审小组由县局分管副局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基教、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总人数的一半。 2.公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将集体评议结果通过当地主流媒体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3.上报:公示无异议后,由评审小组组长在《申报审批表》上签字,加盖公章,按照市局下达的推荐名额等额上报市教育局,同时报送评选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把思想品德表现作为评选的首要条件。省级优秀学生推荐人选的思想品德等表现须由所在学校提供典型事迹材料。典型事迹材料由学校、学生代表及推荐人选家庭社区居委会(村)签署意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 (二)凡有子女、亲属被确定为推荐人选的,其本人必须回避当年的评选工作。在县级评选中,推荐人选所在学校教师不得参与。 (三)学校、县局在公示推荐人选名单时要设置举报信箱或邮箱、电话,以方便社会各界发表意见和监督。对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必须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在原公示媒体上予以公布。 (四)各单位要加强领导,从严把关,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防止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发生。 (五)省级优秀学生、省市级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者在评选活动中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称号的,一经查实,县局将撤销其荣誉称号,取消相应待遇,并不得替补。 (六)学校要为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选建立完整的学籍、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平时成绩档案,并保存3年备查。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省级优秀学生须报送的材料 1.省级优秀学生候选人须出具的材料:省优秀学生候选人须提供本人在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芙蓉创新奖等方面的获奖证书及相关材料,并认真填写《 区县(市) 学校 同学获县级以上奖励情况一览表》(附件13),并将各类获奖证书按“附件”表中的顺序装订成册。获奖证书必须出具证书原件,且证书发证单位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单位。 2.候选人所在学校须出具的材料:①学校省级优秀学生评选方案;②本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正考总成绩排名前2%的学生名册(含学号、姓名、考试成绩及排名)及初步确定的省级优秀学生候选人公示名单;③经学校评议小组确定的上报县局的省级优秀学生候选人公示名单;④省级优秀学生候选人典型事迹材料,并由学生代表及候选人家庭社区居委会(村)签署意见。上述材料由学校装订成册,并加盖学校行政公章;⑤省级优秀学生候选人公示情况说明(含公示时间、地点、候选人简介、公示结果等)。 (二)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须报送的材料 1.单位推荐报告1份; 2.普通中小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册1份(名册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稿); 3.《湖南省普通高中、初中、小学省级三好学生申报审批表》、《湖南省普通高中、初中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审批表》各1份; 4.单位评审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区县(市)评审投票统计表复印件各1份; 5.单位公示证明材料1份。 (三)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须报送的材料 1.单位推荐报告1份; 2.普通中小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册1份(名册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稿)。 请各单位于2021年1月18日前将上述材料按顺序整理好报送县局基础教育股。邮箱:632279505@qq.com。 附件:1.2020—2021学年度南县初中、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2.2020—2021学年度南县普通高中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3.湖南省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普通高中(初中、小学)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情况报告 4.湖南省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申报审批表 5.湖南省普通高中省级三好学生申报审批表 6.湖南省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审批表 7.湖南省普通初中省级三好学生申报审批表 8.湖南省普通初中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审批表 9.湖南省普通小学省级三好学生申报审批表 10.2020—2021学年度湖南省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普通中小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册 11.益阳市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情况报告 12.2020—2021学年度益阳市普通中小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册 13. 区县(市) 学校 同学获县级以上奖励情况一览表 南县教育局 2021年1月8日 附件1 2020—2021学年度南县初中、小学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注: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从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 附件2 2020—2021学年度南县普通高中 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注: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在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 附件3 湖南省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 普通高中(初中、小学)省级三好学生和 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情况报告 南县教育局: 按照南县教育局《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普通中小学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的通知》要求,经逐级评选审核,确定名册所列 等 名学生为2020—2021年度普通高中(初中、小学)省级三好学生推荐人选, 等 名学生为 年度普通高中(初中)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选, 等 名学生为2020—2021年度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推荐人选。 专此报告。 单位: (公 章) 年 月 日
湖南省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申报审批表 __________(市、州)______________(县、市、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
注:1.本表原件在完成审批手续后存入学生档案,学校和审批单位留复印件存入档案;2.负责人签名,指主管领导签名;3.本表正反双面复印;4.学籍号请填全国中小学生学籍号。 附件5 湖南省普通高中省级三好学生申报审批表 市州: 县市区: 学校名称:
注:1.本表正反双面复印;本表原件在完成审批手续后存入学生档案;学校和审批单位留复印件存入档案。2.学籍号填全国中小学生学籍号。
湖南省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审批表 市州: 县市区: 学校名称:
注:1.本表正反双面复印;本表原件在完成审批手续后存入学生档案;学校和审批单位留复印件存入文书档案。2.“现任职务”和“任职时间”栏请申报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填写。3.学籍号填全国中小学生学籍号。 附件7 湖南省普通初中省级三好学生申报审批表 市州: 县市区: 学校名称:
注:1.学籍号请填全国中小学生学籍号;2.“学科成绩”一栏填报教学计划规定的主要学科学年末考试成绩;本表正反双面复印。本表原件在完成审批手续后存入学生档案;学校和审批单位留复印件存入档案。
湖南省普通初中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审批表 市州: 县市区: 学校名称:
注:1.学籍号请填全国中小学生学籍号;2.“学科成绩”一栏填报教学计划规定的主要学科学年末考试成绩;本表正反双面复印。本表原件在完成审批手续后存入学生档案;学校和审批单位留复印件存入档案。 附件9 湖南省普通小学省级三好学生申报审批表 市州: 县市区: 学校名称:
注:1.学籍号请填全国中小学生学籍号;2.“学科成绩”一栏填报教学计划规定的主要学科学年末考试成绩;本表正反双面复印。 附件10 2020—2021学年度湖南省普通高中 省级优秀学生、普通中小学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名册 区县(市): 类别: 填表人:
注:1.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分开造册;2.类别请分别填写“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三好学生”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3.学校请填写全称;4.以EXCEL表格形式上报电子文档;5.学号统一填写全国中小学生学籍号。 附件11 益阳市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情况报告 南县教育局: 按照南县教育局《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普通中小学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的通知》要求,经逐级评选审核,确定名册所列 等 名学生为2020—2021年度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市级三好学生推荐人选, 等 名学生为2020—2021年度普通高中(初中)市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选。 专此报告。 单位: (公 章) 年 月 日 附件12 2020—2021学年度益阳市普通中小学市级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册 区县(市): 类别: 填表人:
注:1.市级三好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分开造册;2.类别请分别填写“市级三好学生”和“市级优秀学生干部”;3.学校请填写全称;4.以EXCEL表格形式上报电子文档;5.学号统一填写全国中小学生学籍号。 附件13 区县(市) 学校 同学获县级以上奖励情况一览表 区县(市)审查人员签字: 区县(市)教育局公章:
说明:获奖证书须出具证书原件;发证单位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单位。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义务教育 | ||
一级事项 | 学生管理 | 二级事项 | 学生评优奖励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当地省市县表彰文件 | ||
公开主体 | 南县教育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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