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违规操办、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等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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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教通〔2021〕40号 南县教育局 关于严禁违规操办、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等事宜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教育集团),局直各二级单位,各督学责任区: 随着2021年高考、中考结束,各类“升学宴”“谢师宴”等逐渐升温。为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我县精神文明建设,狠刹人情歪风,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禁止教职员工及倡导群众不借子女升学之机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各学校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重任,进一步加强对教职员工的教育管理监督,坚决防止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等问题反弹。要特别加强对2021年有子女毕业升学的教职员工的教育提醒,及时开展廉政谈话,早告诫、早提醒、早纠正。切实做好本单位教职员工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督促其拒绝各种形式的“升学宴”“谢师宴”,严守纪律规矩,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单位、各学校要加大有关纪律规定的宣传力度,强化本单位教职员工监督管理,对教师子女考录学校情况进行摸底登记,填好《2021年 (单位、学校)教职员工子女考录学校情况登记汇总表》(附件3),有子女考学的教职员工及初、高中毕业班教师一律签定《拒绝“谢师宴”“升学宴”承诺书》(附件2),及时发现并制止违纪违规苗头和倾向性问题。各单位、各学校纪检监察负责人要将上述两份材料收集汇总后,于8月15日前交县局监察室(教育局办公楼318室,联系人:谢志勇15073781262,电子表格一并发送至微信(15073781262手机同号)或QQ:1507891648)。 三、重申纪律要求。严禁违规操办和参加各种形式的“升学宴”“谢师宴”;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违规宴请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人员;严禁借升学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严禁采取分批次、多地点操办或“只收礼不宴请”的方式掩盖违规违纪行为等。 四、严格执纪问责。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对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一案双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将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倡议书》 2.拒绝“谢师宴”“升学宴”承诺书 3.《2021年 (单位、学校)教职员工子女考录学校情况登记汇总表》 南县教育局 2021年7月8日 附件1 倡 议 书 “十年寒窗磨一剑,只待今朝问鼎时”。2021年我县中、高考考生成绩已经揭晓,为树立正确的育人导向,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中、高考,为青少年营造健康的成长氛围,同时,倡导健康文明、勤俭节约的社会新风尚,防止隐形变相“四风”卷土重来,南县教育局联合南县纪委南县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发出如下倡议: 一、倡议学校严守纪律。各学校要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坚持正确导向规范高考成绩发布和相关宣传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7〕36号)和《关于进一步严肃中高考宣传工作纪律的通知》(湘教明电〔2021〕9号)有关规定,不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不以横幅、贺信、录取榜等任何方式宣传高考和中考成绩,不公开考试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倡议学校策划有教育意义和仪式感的毕业典礼,给刚刚经历过中、考高洗礼的师生留下美好而深刻的回忆。 二、倡议全民动员治陋习。倡导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员工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恪守纪律要求,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吃喝送礼之风;树立文明形象,不举办、不参加“升学宴”“谢师宴”。不讲排场,不比阔气,相互监督,从严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号召全社会共兴节俭风尚,引导广大考生家长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美德。带头弘扬文明节俭传统美德,争当移风易俗的带头人。 三、倡议文明谢师树新风。倡导广大家长、学子们以简朴、节俭、文明的方式表达祝福和感恩之情,用实际行动争做勤俭节约的践行者、文明新风的推动者。倡导通过电话、短信、鲜花等文明方式,表达敬意、谢意;倡导参加各类学习交流座谈会,分享成功学习经验;倡导参加各种爱心助学活动,进乡村、社区开展帮助贫困生、关爱留守儿童等志愿服务活动,开展防溺亡、防触电、防食品中毒等安全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培养社会公德,强化奉献意识、责任意识。 南县教育局 南县纪委南县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2021年7月8日 附件2 拒绝“升学宴”“谢师宴”公开承诺书 我作为一名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将严格遵守有关禁止党员干部操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纪律规定。现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不利用职权影响和职务便利,以本人及配偶、父母名义,借子女入学、升学、留学等名义大操大办、收敛钱财,不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2.不违规参加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的人员操办的各类升学庆贺活动及送礼品、礼金; 3.不违反规定饮酒; 4.不以任何形式通知本单位、本系统人员、管理服务对象以及邻里参加任何人举办的“升学宴”“谢师宴”; 5.不采取分批次、多地点操办或“只收礼不宴请”的方式操办“升学宴”,不使用公车、公款和公物操办“升学宴”“谢师宴”; 6.不使用公车送子女入学; 7.不参加学生家长以任何形式及理由操办的“谢师宴”,不接受学生家长馈赠的礼品礼金和出资邀请的旅游活动等; 8.不以微信红包等电子支付变相收送红包礼金; 9.不以任何形式阻扰、干扰纪检监察组织等单位的监督检查,不打击报复举报人。 我自觉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如违反上述九项承诺内容,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单位: 承诺人(签字): 2021年 月 日 附件3 2021年__(单位、学校)教职员工子女考录学校情况登记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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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义务教育 | ||
一级事项 | 教师管理 | 二级事项 | 教师行为规范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 | ||
公开主体 | 南县教育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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