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变更信息和补制申请表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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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变更信息和补制申请表办事指南 一、遗失补发教师资格证需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证过渡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人事档案部门签字盖章) 4.免冠证件照(2寸)3张 受理机构:原发证机关 二、损毁换发教师资格证需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证过渡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人事档案部门签字盖章) 4.损毁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5.免冠证件照(2寸)3张 受理机构:原发证机关 三、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需提交的材料: 1.更正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等错误 (1)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出现第一代身份证号码与第二代身份证号码升位之后完全不相同或姓名已变更的情况需由公安部门或按公安部门有关规定的到指定部门开具相关证明) (4)免冠证件照(2寸)3张 (5)《湖南省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一份两份) 2.更正教师资格种类、任教学科信息错误或证书编号不规范 (1)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人事档案部门签字盖章) (4)免冠证件照(2寸)3张 (5)《湖南省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一份两份) 注:1.资格种类或任教学科信息错误,是指证书上填写的资格种类或任教学科与原申请认定时的情况不一致,需由认定机构核实申请人原申请认定时的情况后,以《教师资格过渡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信息为准进行修改。 2.证书编写不规范是指证书上的号码没有按照规定的编号方法进行编号,如认定机构为拼音、未填写证书号码等情况,由认定机构核实后进行修改。 受理机构:原发证机关 四、补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补发换发申请表》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A3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照片必须是证件照,按原申请情况如实填写) 受理机构:原发证机关 五、几点说明: 1. 由南县教育局发的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向南县教育局申请,由益阳市教育局发达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向益阳市教育局申请。其他证书到原发证机关办理 2. 申请人现在不在南县的,可委托相关人员代为办理,须出具委托书给被委托人,被委托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前往办理。 3.不受理个人申请,由各单位收集补办材料,在系统开放期间4月15— 30日或10月15— 30日交南县教育局210室(教师工作股,电话:5221050)。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义务教育 | ||
一级事项 | 教师管理 | 二级事项 | 教师资格认定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教师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及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的通知》 | ||
公开主体 | 南县教育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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