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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受理条件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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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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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管线长度100米以上、施工时间超过5天、横穿机动车道的项目应提供挖掘施工组织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应明确分段施工的范围和工期;确保行人、车辆、地下管线安全的保护措施;具体内容应包含扬尘防治专项方案、自查督查机制及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施工进度计划、围挡及场地设置、施工人员、保洁队伍安排情况。) 二、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建成后五年内不准挖掘,大修后的城市道路三年内不准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横穿快速路及主、次干道施工的,应采用非开挖方式施工; 四、申请改建人行道的,改建标准不低于现有人行道材质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申请人应制定改建设计方案; 五、需要接通多种管线的建设项目,项目业主单位应一次性提出挖掘城市道路的申请; 六、涉及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作为公共停车场(点)须经政府部门批准; 七、重大活动期间,应按许可机关要求限制施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市政服务
一级事项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二级事项 依附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及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公开时限 20个工作日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公开主体 乌嘴乡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发布会、听证会,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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