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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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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户籍管理
一级事项 居民身份证管理 二级事项 异地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
公开时限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南县公安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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