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到期换发办理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
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审核标准 受理 4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受理申请时,应当对申请人进行必要的询问,按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受理,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要求申请人核对签字。受理机构向申请人出具《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全部申请材料、初步审查意见和相关数据及时报送审批签发机构。 2、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审核 4个工作日 审批机构收到受理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和初步审查意见后,应当将申请人资料数据与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比对,确保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 对符合规定并按照要求受理的,批准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对符合规定但未按照要求受理的,由受理机构进行补正; 3、对申请材料有疑点的,及时进行核查,经核查符合条件的,批准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办结 4个工作日 及时准确的告知证件办结结果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户籍管理 | ||
一级事项 | 居民身份证管理 | 二级事项 | 居民身份证换、补领 |
公开时限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居民身份证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明山头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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