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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解教人员落户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一、收费情况

户口迁移证:首发免费,补发5元/证;户口簿:首发免费,补发8元/册(含一个外壳、5页内芯及人像扫描费);集体户口簿:首发免费,补发20元/册(含一个外壳、10页内芯)。

二、依据

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湘公发〔2014〕2号)

三、条件

以往因被判处徒刑或被决定劳动教养被注销了户口,现已刑满释放(含假释、保外就医)或解除劳教要求登记居民户口的人员

四、材料

提交申请表、释放(含假释、保外就医)证明或解除劳教通知书、原籍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原户口注销证明(包括注销通知、系统轨迹或其他户籍档案,需注明原户口登记的主要事项)。年满16周岁的省外迁入人员或在省级人口系统无照片的省内迁入人员,还须提交近期标准证件照片2张。回原籍地的,落户在自己房产处的,须提交房屋权属证明;落户在亲属户口处的,须提交原籍地接收其落户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落户在朋友户口处的,须提交原籍地接收其落户朋友的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非原籍地的,落在亲属户口处的,须提交接收其落户的配偶或父母、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落户接受单位的,须提交单位接收证明和单位集体户口。原籍地无房产无亲友无单位的,可登记在派出所(街道、社区)公共集体户内

五、地点

迁入地派出所

六、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15:00—18:00(夏)

时限由迁入地派出所受理,所属区县(市)局审批,审批后由迁入地派出所登记,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电话

0737-5248334

八、流程

递交申报材料—审验申报材料—办理并进行户口登记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户籍管理
一级事项 户籍管理 二级事项 户籍迁移登记
公开时限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益阳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益阳市公安局户籍迁移由窗口单位一站式办结的执行办法》
公开主体 南县厂窖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入户、现场
公开层级3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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