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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工人员落户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一、收费情况

户口迁移证:5元/证;户口簿:8元/册(含一个外壳、5页内芯及人像扫描费);集体户口簿:20元/册(含一个外壳、10页内芯);每增加或变更打印户口簿内芯每页2元。

二、依据

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湘公发〔2014〕2号)

三、条件

在南县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有合法稳 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申请将本人及随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我县落户口的

四、材料

1、 提交申请表、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已在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住宅房屋购房合同或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或办理了出租房屋登记手 续的私有住房租赁协议或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证明,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有家属随迁的,还须提交随迁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不满16周 岁可免交)、亲属关系证明、超过法定结婚年龄子女的未婚证明。未成年子女随迁,父母离异的,还须提交父母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申请表(或申请报告)须父母 双方签名。

2、 落户在单位集体户口的,须提交单位的集体户口和落户介绍信;落户在自己房产处的,须提交房屋权属证明或按购房落户政策办理;落户在亲属户口处的,须提交接 收其落户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亲属关系证明;落户在朋友户口处的,须提交接收其落户朋友的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无单位集体户无房 产无亲友的,可迁入单位所在地派出所(街道、社区)公共集体户

五、地点

(详见页面下方机构信息)

六、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15:00—18:00(夏)

七、电话

详见页面下方机构信息

八、流程

由迁入地所属区县(市)局受理、审批,审批后由迁入地派出所登记,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迁入对象属同一市、县范围内迁移,且不发生户口性质变化的,由迁入地派出所直接办理,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南县公安局 南县南洲镇南洲中路 0737-5248339
南洲派出所 南洲镇 0737-5221071
乌嘴派出所 乌嘴乡 0737-5739103
三仙湖派出所 三仙湖镇 0737-5435130
九都山派出所 南洲镇 0737-5220084
华阁派出所 华阁镇 0737-5781080
麻河口派出所 麻河口镇 0737-5821102
青树嘴派出所 青树嘴镇 0737-5711102
武圣宫派出所 武圣宫镇 0737-5811029
中鱼口派出所 中鱼口乡 0737-5421002
茅草街派出所 茅草街镇 0737-5444478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户籍管理
一级事项 户籍管理 二级事项 户籍迁移登记
公开时限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益阳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益阳市公安局户籍迁移由窗口单位一站式办结的执行办法》
公开主体 南县厂窖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入户、现场
公开层级3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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