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领域 > 户籍管理

夫妻投靠落户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一、收费情况

户口迁移证:首发免费,补发5元/证;户口簿:首发免费,补发8元/册(含一个外壳、5页内芯及人像扫描费);集体户口簿:首发免费,补发20元/册(含一个外壳、10页内芯)。

二、依据

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湘公发〔2014〕2号)

三、条件

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登记机关,其中一方投靠另一方居住生活并申请将户口迁入到另一方(非大中专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户口所在地落户口的。

四、材料

提交申请表、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年满16周岁的省外迁入人员或在省级人口系统无照片的省内迁入人员,还须提交近期标准证件照片2张

五、地点

迁入地派出所

六、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15:00—18:00(夏)

七、电话

0737-5248334

八、流程

由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审批、登记,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户籍管理
一级事项 政策法规 二级事项 国家层面法规政策
公开时限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南县厂窖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入户、现场
公开层级3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