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河口镇集中收缴非法捕捞地笼网、电鱼器具等渔具的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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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抓好国务院第十督查组在我县督查禁捕退捕工作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落实市委书记的批示要求,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确保禁捕取得实效,根据益阳市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集中收缴非法捕捞地笼网电鱼器具等渔具的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益禁捕退捕办发(2020)21号)要求,我镇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收缴非法捕捞地笼网电鱼器具等渔具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时间 行动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至11月25日,为期1个月。 二、行动范围 镇域范围藕池河中支、藕池河西支及垸内公共水域, 三、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专项行动,禁捕重点水域电鱼活动持续减少,地笼网全部得到收缴清理,制造、销售电鱼器具行为得到有效管控,不断完善多部门执法协作机制,进一步巩固提升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四、行动任务 (一)全面收缴清理地笼网。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对外河所有水域的地笼网等非法渔具开展彻底清理清缴,全面收缴渔民家中剩余地笼网和电鱼器具,发动渔民主动上缴,安排人员下沉沿湖沿江村、社区查找地笼网和电鱼器具,确保非法捕捞网具渔具“清零”。(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农业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二)严肃查处非法电鱼器具等制造销售行为。对辖区内生产厂家、销售店铺等市场主体进行逐个排查,依法清理取缔各类电鱼器具,严厉查处制造非法渔具的黑窝点、黑作坊。严格规范非法电鱼器具广告行为,净化网络销售环境,有效清理电鱼器具非法销售广告,严厉查处违规违法厂家。(责任单位:市监所、各村、社区) (三)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加大对非法捕捞活动多发频发、媒体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水域的联合执法巡查力度,加强驻守检查,对查获的非法捕捞网具电鱼器具依法予以没收,并依法从严处罚,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电鱼案件,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保持打击非法捕捞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责任单位:派出所、各村、社区)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国务院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契机,落实主体责任,推行网格管理,及时制定并细化行动方案,举一反三,立行立改。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联动协作,实现同步发力,多管齐下,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全面排查,精准打击。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组织发动村(社区)力量,对外江外湖水域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检查区域全覆盖、无死角,无地笼网电鱼器具等非法捕捞工具。从严查处制造、销售、使用电鱼器具等行为,精准打击非法捕捞易发水域、重要时段、关键环节,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形成强力震慑。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强化源头管控,将此项专项行动与“地笼王、地笼网、电鱼器具”等渔具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打击长江流域电鱼专项执法暨第二轮同步联合执法行动等有机结合,统筹推进。要深入村社区、渔户,广泛宣传动员,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摸排地笼网电鱼器具情况,动员渔民主动上缴非法捕捞器具,通过举行非法网具渔具集中清缴活动,提高广大渔民、商户和社会公众遵法守法意识,积极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全面总结,完善提高。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结合专项行动,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找薄弱环节、分析问题原因,强化巩固提升,进一步建立健全打击非法捕捞的长效监管机制。镇禁捕退捕办公室、镇纪委将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麻河口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6日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城市综合执法 | ||
一级事项 | 行政执法 | 二级事项 | 行政强制 |
公开时限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麻河口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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