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中未按规定的现售条件现售商品房和报送有关备案材料,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未按照规定向买受人明示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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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中未按规定的现售条件现售商品房和报送有关备案材料,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未按照规定向买受人明示有关政策文件,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处罚 在线办理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城市综合执法 | ||
一级事项 | 行政执法 | 二级事项 | 行政处罚 |
公开时限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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