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特困人员供养办理流程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
南县特困人员供养办理流程一、申请条件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申请流程 1、个人书面申请或村(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受理 3、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签署意见 4、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公示 5、民政局审批并公示 6、符合条件发放《五保证》和供养金,并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实行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社会救助 | ||
一级事项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二级事项 | 办事 指南 |
公开时限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
公开主体 | 厂窖镇 | ||
公开层级1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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