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领域 > 就业创业

就业见习补贴介绍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主要内容:
鼓励就业见习单位积极开发就业见习岗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16-24岁的登记失业人员(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脱贫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适用条件:
吸纳符合条件见习对象参加见习的就业见习单位

文件依据:
1、《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8〕25号);
2、关于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湘人社函〔2022〕59号)。

申请渠道:
见习单位向所在地市级或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

咨询方式:
12333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就业创业
一级事项 就业信息服务 二级事项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公开时限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公开主体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