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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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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生态环境
一级事项
行政许可
二级事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公开时限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公开主体
南县浪拔湖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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