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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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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生态环境
一级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二级事项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业务咨询
公开时限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环境保护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公开主体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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