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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关于湖南金之香米业有限公司金之香米业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

关于湖南金之香米业有限公司金之香米业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项目名称

金之香米业二期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南县三仙湖镇均丰村一组

建设单位

湖南金之香米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沐程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南县三仙湖镇均丰村一组建设年加工大米54000吨生产线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精米加工线2条、普米加工线3条,统糠线1条,工程占地3012.8m²,仓库储存量4500吨,年加工稻谷能力达5.4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湖南金之香米业有限公司金之香米业二期建设项目(公示版).pdf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5221435

通讯地址益阳市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200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生态环境
一级事项 行政许可 二级事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公开时限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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