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3湖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美丽湖南建设迈出坚实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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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3湖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美丽湖南建设迈出坚实一步。 “一步”可见生态环境不断向好。2023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稳定,1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0.5%,90个县级城镇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5.1%。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全省国家、省级地表水评价考核断面优良水质占比分别为98.6%、97.2%,洞庭湖湖区总磷平均浓度较2022年下降10%。土壤环境安全可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1%以上。自然生态得到有效保护,全省水土保持率提升至86.48%,比2022年上升0.19个百分点。城市声环境稳定可控,全省城市功能区环境噪声昼、夜间点次达标率分别为99.4%、91.9%,比2022年分别上升1.5个百分点和2.4个百分点。 “一步”背后是坚持不懈的努力。2023年,我省连续第七年发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推动全省结构、工程、管理三大减排同向发力。全年排查排放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企业9295家,完成超低排改造和深度治理项目362个,新增氮氧化物减排能力16821吨、挥发性有机物减排能力5763吨;实施349个整治项目控制洞庭湖总磷污染,完成1000个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完成2218个排污口整治;推进47个重点县市区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持续开展资江流域锑污染溯源排查、面源整治,完成377块优先监管地块风险管控任务,完成141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和98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更进“一步”仍需强化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能力。截至2023年底,我省累计建成市级应急物资库18座、县级应急物资库76座,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省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调用网络,为实现以高水平保护、高效益保障推动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生态环境 | ||
一级事项 | 公共服务事项 | 二级事项 | 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发布 |
公开时限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 ||
公开主体 | 茅草街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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